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:2019-01-03 阅读次数:39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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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编号:SZ20190101 | |
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企业大同隆基乐叶光伏企业采用 空气源+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项目招标公告
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企业受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企业的委托,对大同隆基乐叶光伏企业采用 空气源+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 一、项目名称:大同隆基乐叶光伏企业采用 空气源+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项目。 二、招标编号:SZ20190101 三、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:预算金额171.6467万元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。 四、招标内容: 本次招标内容:本次招标共1包:内容为大同隆基乐叶光伏企业采用 空气源+电蓄能 互补方式供热用电(详见招标文件)。 工期:签订合同时约定。 项目地点:甲方指定地点。 质量:合格 五、投标人资格条件: 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标段内容; 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(5)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,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》,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,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类),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; (6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(7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六、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: 1、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(三证合一企业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证)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; 2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,代理人须持有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》、经办人身份证; 3、本公告第五条(参与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)所需其他证明材料。 (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。) 七、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: 1.报名及发售时间: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(北京时间09:00-12:00;14:00-17:00,节假日除外)。 2.发售地点: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企业(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咸通路303号)。 3.采购文件售价:人民币500元,售后不退。 八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(开标时间)及地点: 1、递交截止时间(开标时间):2019年1月24日14:30时。 2、递交地点: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企业(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咸通路303号)。 3、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。 九、发布媒体: 本次公告在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》上发布。 十、联系方式: 采购单位: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企业 联系地址:大同市开发区 联系人:韩先生 电话:18635226185 采购代理机构: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企业 联系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咸通路303号 联系人:张喆磊 电话:0352-7609768 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企业 2019年01月03日 |